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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最早的邮局称为“枕头邮局”,坐落在新华路东头路北的东连湾胡同。1903年国内平信重量15克约收银0.01元。1917年因暴雨引发洪水,石家庄枕头二等邮局房屋倒塌,邮局搬迁至临近火车站的大桥街办公。1918年随着京汉铁路的“枕头站”改称“石家庄站”,枕头邮局也易名为石家庄邮局。1931年12月石家庄邮局搬迁至车站前街,始称“车站邮局”。石家庄近代邮政的开办,为当地军政中心和工商企业提供了快捷的信息沟通手段,方便了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商贸交易活动,极大地促进了近代经济的交流和发展,同时也为提升城市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石家庄最早的邮局
悬挂着“大清邮政”牌匾
在铁路兴修之前,获鹿县传统的驿站由于仅限于官方邮传,传递工具落后,速度慢,而且信息量少,交换频率较低。据手抄本的《石家庄邮电局局史》记载,在石家庄开设邮局前,“有信都是自家雇人送,像去栾城这么个路程,雇人就得四百钱(清末的制钱),通信极不方便”。随着京汉铁路的修建,石家庄出现近代邮局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修建京汉铁路的队伍1902年来到石家庄,当时外国工程师和修路工人为了与外界家人取得联系,向地方政府提出了建立邮局的要求。石家庄最早的近代邮政,始于1903年年初。京汉铁路刚在石家庄建成火车站,获鹿县地方政府在石家庄村初设一家邮政铺商,即邮政代办所。1903年11月20日正式设立邮政分局,如同当时京汉铁路石家庄火车站称为“枕头火车站”一样,石家庄最早的邮局也称为“枕头邮局”。它坐落在新华路东头路北的东连湾胡同里最北边的一座朝向东开门的大院之内,是三间土房,邮局的人员办公、吃饭、住宿,以及邮品储存等全在这个院子里,院子的门口上边横挂了一块“大清邮政”的牌匾。
石家庄最初的邮政机构,隶属于北京邮政局辖制。掌管石家庄邮局的第一位“供事”姓金,是由北京派来的,此外,还有两人办理邮政分拣业务,整个邮局共3个人。当时负责管理邮政局务并兼作营业职员者称为“供事”,分拣信件者称之为“拣信人”,投送信者称之为“信差”,运送总包邮件者称之为“邮差”,集邮门户网管局供事者称之为“局长”。石家庄早期邮局的对外营业,没有柜台,只有一个“窗口”,即在墙壁上凿个洞口,离地面约有半人高。“窗口”横竖约有二尺左右,洞口上安装着一个小木门,就像窗户一样可以开关。所有在石家庄邮寄的信函,都要通过这扇小窗户递进去,再经过分拣后发往各地。
石家庄早期邮政的业务,主要是办理平信、挂号信、明信片、印刷品等。当时的邮资费用比较低廉,1903年国内平信重量15克约收银0.01元;1904年9月1日后改收银0.02元;1910年8月5日后,改为重量在20克以下的平信,收银0.03元。1905年石家庄邮政业务又增加了新闻纸挂号及立卷的项目,即通过邮局开展的订阅报纸业务。
“枕头邮局”
到1918年才易名为石家庄邮局
石家庄早期的“枕头邮局”,随着正太铁路通车后,因为形成了铁路枢纽其地理环境愈来愈显优越,随之经商的移民日益增加,由此邮件数量明显暴涨。1914年3月,石家庄“枕头邮局”被提升为“枕头二等邮局”。同时,也由原来的隶属的北京邮界,划归到了直隶省邮区,由直隶邮务管理局直接统辖。1917年因暴雨引发洪水,市内发生特大洪涝,石家庄枕头二等邮局房屋倒塌,各项损失极为严重。洪水过后一个月,邮局搬迁至临近火车站的大桥街办公。
1918年京汉铁路石家庄火车站由“枕头火车站”改称为“石家庄站”,石家庄邮局的“枕头邮局”,也随之易名为石家庄邮局。北洋政府时期的邮政职工,当时分为四班,即邮务官、邮务员、邮务生、拣信生;其中前三班的邮务官、邮务员、邮务生,又分为超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5个级别;拣信生则分为试用、五等、四等、三等、二等、一等、超等。1920年6月石家庄邮局职工总数达到了13人,邮务员1人,邮务生1人,拣信生5人,信差4人,力夫2人。
随着石家庄邮局的邮件数量增加,邮务工作逐渐繁忙。1929年石家庄邮局由原来的二等邮局被升格为一等乙级邮局,称作“石家庄一等乙级邮局”。1931年12月,石家庄邮局为适应发展再次搬迁,邮局搬迁到了“大马路”,即“车站前街”,办公之所更加靠近了火车客运站,使得邮件运输上下火车更为便捷,故习惯称为“车站邮局”。
民国时期石家庄的邮资业务费用
近代邮递信件以重量收费,邮局刻制重量戳加盖于信封上,并标明该信件重量。计量单位在清代的海关邮政时期用盎司,1910年起用“格兰姆”,据《中国邮戳史》记载,“格兰姆”重量戳最晚使用时间到1937年。北京政府时期,石家庄在本市投递的信件,每重二十格(合库平五钱三分六),贴二分票;每增二十格,加贴一分票。明信片单一分票,双二分票。邮寄报纸每重一百格(合库平二两六钱八分),贴半分票;二百五十格,贴一分票;每加二百五十格,加贴一分票,以此类推。各类传单,每五十份,贴五分票。寄往行省各局的信件,每重二十格,贴五分票;每增二十格,加贴五分票。明信片单二分半票,双五分票。邮寄报纸每重五十格半分,一百格一分票,以此类推。书籍、印刷物、贸易契约等,每重一百格一分票,一千格七分半票。所谓单挂号,即给邮局收据的,本市与外省均八分票;所谓双挂号,即掣取收件人回执的,本市与外省均一角六分票。1934年10月1日,石家庄邮政开始办理普通快递业务,用户缴纳快递费。1936年石家庄邮政平信业务达到了138万件。收寄平快邮件12814件,挂号快递邮件26238件。
北京政府时期的邮件包裹资费,根据具体送达地址实行邮资的一地一费制。主要区分为轮轨通达局、非轮轨通达局,在此基础上再计算两地距离,分别制定邮资标准。1916年以前非轮轨通达局的包裹重量限定为3公斤以下,此后改为5公斤;到1920年包裹重量限定又提高至10公斤。1936年石家庄邮政寄出的国内包裹业务达到了11452件,普通包裹为10201件,保价包裹7件;由外寄进石家庄的包裹52261件,其中普通包裹52232件,保价包裹29件。
据《石家庄邮政志》记载,1919年10月15日,设置于石家庄邮政局内的邮政储金局,开始办理邮政存薄储金业务,主要吸收小额存款。邮政储金业务的存款年利息
率为4.2厘,高于银行利息。1931年6月21日,又开办了定期储金业务,利率为半年5.5厘;一年7厘;二年8厘;三年8.5厘;四年以上9厘。1932年1月25日,又将定期储金业务利率改为半年5厘;一年6厘;二年及以上7厘。到1937年,石家庄邮政存薄储金余额达到了17.01万元,定期储金余额达到了4.13万元。
车站邮局被“日本野战邮便局”占领
1937年日军占领石家庄以后,邮局也被纳入其殖民控制的重要部门之一。车站邮局地址被日本军邮局占领,其门口挂起了一块日文书写的“野战邮便局”大牌子。而石家庄邮局则迁至升平街(时称共荣街)中部的路西,由于此办公之处过于狭窄,三年后又将邮局左侧毗邻的金华台饭店旧址一并扩充,用以办理邮政业务。
沦陷期间,驻石日军指派林贻果出任石家庄邮局局长,下设局长办公室、营业室、收发组、挂号组、快递组、出口包裹组、进口包裹组等机构。还指派了吉永旗一等4名日本人先后担任副局长,直接参与掌控邮政局。
石家庄沦陷期间,物价飞涨,民不聊生,信函邮费暴增。1940年9月,每封平信0.08元。1940年石家庄邮政平均每月的业务量分别是:收寄普通邮件10万件,挂号邮件3000件,快递邮件3000件;包裹2000件;开发汇票5万元;兑付汇票1万元。1940年石家庄邮政局正式升为一等甲级邮局。
日本侵华时期,驻石日军也同各地一样,普遍采取了邮政检查制度。如果在邮政检查中发现抗日信息以及对日不利的相关内容,都会对信件采取一系列的处置措施。当时在石家庄邮政局大院里设置了一间特殊房屋,专门用于日本宪兵检查邮件,在这间房子里,不仅有洋式的沙发,还有十分豪华装饰陈设,以及摆放着非常精美茶具。一般每天都会有4名日本驻石宪兵到邮局对邮件进行检查,邮局为此还专门派出一位勤务人员负责给检查人员提茶送水。检查室的保密制度非常严格,每天需要检查的信件由听差的人给他们送进去,其他的任何人都不的入内。日本宪兵不仅对这些信件肆意地拆封检查,而且还会粗暴地予以扣压、撕毁、烧掉。据手抄本的《石家庄邮电局史》记载,每天几乎都要有30至50封信件,甚至更多的邮件遭到这种野蛮的蹂躏。信件、汇票、包裹无一例外,有的甚至会被无故扣留。
由一等甲级邮局降为一等乙级邮局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接收了石家庄邮局,1945年10月恢复了“石家庄一等甲级邮局”。国民党依然使用了日伪时期的局长林贻果维持局面,后来由司继修接替担任代理局长、局长职务,直到石家庄解放。
1945年10月,每封平信的资费需要法币20元。特别是国民党发动内战之后,物价狂涨,1946年11月,每封平信资费需要法币100元。此时的邮局停办了日伪时期开办的各项国内各类汇兑业务,1946年开办了保值挂号函件业务。1946年12月28日,又开办了航空图书小包和航空包裹业务,航空包裹邮寄兰州、厦门、广州、台北者,每件以一公斤为限,其他各处以五公斤为限。
到石家庄解放前夕,由于军事形势日趋紧张,石家庄已经变成了陆上孤岛,此时邮寄一封平信的资费需要法币500元。1946年石家庄邮局由一等甲级邮局降为一等乙级邮局。(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教授李惠民)